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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論276 (分別隨眠品第五)定覺法師根據上一課所說的忍、智,把見道所斷、修道所斷做了分了類。那見道所斷、修道所斷,是不是決定如此?當然不一定,也有例外。「忍所害隨眠,有頂唯見斷」見道所斷的煩惱,有頂天(非想非非想處天),這個決定是見所斷。因為它是上界,要用類智類忍來斷才行。法智法忍是斷欲界的,類智類忍才能斷有頂惑。「餘通見修斷」其餘的下邊八個地,可以由見所斷、亦可以是修所斷。前面說的智所害的煩惱,決定是修所斷。而忍所害的裡邊,而下邊的八個地的煩惱,既可以見所斷,也可以修所斷,只有「有頂天」非見所斷不可。而智所害的決定是修所斷,這是有部的說法。所以,八十八使中,屬於下八個地的煩惱不一定是見所斷,有的時候見斷,但也可以修斷。怎樣分呢?聖者斷決定是在見道的時候,不是修道。按照煩惱所屬的地,上邊的七個地,類智忍來斷,欲界的那一地,以法智忍來斷。「智所害唯修」智所害的是修所斷的煩惱,即後十隨眠。這個不能以見所斷,一定是修所斷。就聖者來說,可以用無漏智,也可以用世俗智來斷,而對異生凡夫來說,唯以世俗智斷。這八地都可以用世俗智,把那些忍所害、智所害的煩惱斷掉。但對非想非非想天來說,沒有了可欣慕的上界為對境,因為他已經是三界中最高,已無可再上。所以從世俗法,他不能再往上。那麼,他們要斷的煩惱的話,就只有無漏法,所以就要用類智來斷,這是見道所斷,不能再由世俗智斷。所以說有頂這一地的忍所害隨眠,決定是見所斷,是聖者才能斷得掉。而下邊八地,凡夫用欣上厭下的方式也可以斷。假使聖者,是見所斷,凡夫是修道所斷,所以見修是通的。修所斷的煩惱,是智所害的法,那當然都是修所斷。聖者可以用無漏法或者有漏智來斷,而異生凡夫只能用世俗漏智智來斷。我我所斷常 撥無劣謂勝
非因道妄謂 是五見自體「我我所」,執著五蘊是我,或者執著五蘊中的某一個東西是我。這是最粗淺的我執,執這個身體是我,即色取蘊;聰明一點的,知道這色身不是我,所以不執色取蘊,但不是無我,只是執受取蘊為我,即能夠感覺的是那個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