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中如何促使法院判令对方销毁侵权模具?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专利侵权纠纷中如何促使法院判令对方销毁侵权模具?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实践中,很多专利权人维权时都会遇到一个难题:对方明明一直在批量生产侵权产品,手里肯定有专用模具,可一审法院往往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支持销毁模具的诉求。就算判了停止侵权,侵权人只要留着模具,转头就能换个马甲继续生产,维权等于治标不治本。那么,专利侵权纠纷中如何才能促使法院判令对方销毁侵权模具呢?今天结合最高法的一个案例给大家讲明白。
【基本案情】
小松公司拥有一款名称为“关节运动支撑护具”的发明专利,小松公司发现小霆公司未经许可,大批量制造、线上售卖落入其专利保护范围的侵权护具。小松公司先发了侵权警告函,可这家公司丝毫没有收手,持续带货销售,给权利人造成不小损失。
于是小松公司直接起诉,诉求是:要求对方立刻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下架商品链接,销毁库存侵权产品和专用生产模具,另外赔偿80万元经济损失加维权开支。
庭审中小霆公司全程否认侵权,辩称产品没有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一审法院经过侵权比对后,认定确实构成专利侵权,判决对方停止侵权,赔偿8万元。但关于销毁库存和模具这两项,一审法院认为小松公司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没法证实对方持有模具,直接驳回了这项请求。
两边都不服气,双双提起上诉。小松公司上诉核心两点:一是赔偿金额太低,二是必须判令销毁生产模具。小霆公司则坚持不侵权,主张一审赔偿过高,要求全盘驳回原告诉请。
二审阶段,小松公司补充提交了关键新证据——这家公司客服聊天记录,客服亲口承认生产这款侵权护具有专属模具。这下对方改口辩解,说产品是外包给别家代工,模具全程放在代工厂,自己根本没掌控模具。法庭专门释明,让该公司拿出代工合同、模具存放凭证等证据佐证,可这家公司始终没能提交任何有效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确认产品构成专利侵权,维持停止侵权的判项,同时改判两项关键内容:第一,判令小霆公司销毁生产侵权护具的专用模具;第二,将赔偿总额调整至30万元,还额外加设销毁模具义务对应的迟延履行金。
二审裁判思路分两点,讲得很清楚:
第一,关于模具由侵权方控制的举证标准。结合产品属性、商家宣传页面、客服自认等证据,已经能高度盖然地证明存在专用侵权模具。被告主张模具在第三方手中,举证责任就转移到被告身上,拿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后果,直接认定模具归其持有管控。为杜绝后续再次生产侵权产品,必须支持销毁模具的诉求。
第二,关于增设迟延履行金的考量。这家公司收到侵权警告拒不停止侵权,二审法院释明举证义务后,依旧拒绝披露模具信息、提交证据,存在判决生效后私下复产、委托他人代工侵权的高风险。加设迟延履行金,能倒逼被告主动履行销毁义务,从根源杜绝重复侵权。
【小结】
一句话来说,专利侵权纠纷中如何促使法院判令对方销毁侵权模具?答案是:起诉专利侵权想要法院判令对方销毁侵权专用模具,权利人只需举证证明侵权人大概率持有模具即可,在此情况下,若侵权人辩称模具不在自己掌控,必须拿出证据佐证,侵权人举证不能法院可以支持权利人销毁模具的诉请。针对恶意持续侵权、拒不配合举证的商家,法院还可以加判迟延履行金,强化执行约束。
以上就是我今天的分享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我们下次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