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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王培培,我今天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含有外国国名的标识能注册为商标吗?
声明:本次分享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根据真实故事改编,故事的当事人名称、商标名称等均做了化名处理,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贝贝公司想要申请一个商标,商标中包含“美利坚”字样,贝贝公司就让其代理律师叶子评估一下这个商标能否注册。
拿到这个商标标样后,叶子问了贝贝公司两个问题:
一、这个标样在美国已经成功注册了吗?
贝贝公司回:没有。
二、商标中包含了“美利坚”字样,贵司有取得美国政府的授权吗?授权贵司使用“美利坚”字样。
贝贝公司回:没有。
最后叶子给出结论:这个商标因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禁止性规定,通过率极低,不建议申请注册。并且,叶子也给出了具体理由和面对这种情况的的应对措施。
与外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不得作为商标,不能申请注册为商标。但是如果申请人取得了该国政府的授权,则可以。申请人如何证明自己取得了授权呢?
一、该标识已经在该国获准注册,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特殊情况,有的外国政府明确标识获得本国的注册不视为授权。如瑞士,即使这个商标在瑞士注册成功了也不行,只有提供瑞士联邦知识产权局签发的书面授权材料才可以,才能视为已经该国政府同意。
一句话总结:含有外国国名的标识能注册为商标吗?不行,除非提供这个标识在该国准予注册的证明文件或该国政府的书面授权材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