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注册商标可以随意使用吗?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自己的注册商标可以随意使用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已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商标是区分商品来源的核心商业标识,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无形资产。实践中,很多经营者存在这样一个观点:只要自己有注册商标,就可以随意改变商标的样式、拆分组合、突出局部使用。那么,自己的注册商标可以随意使用吗?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进行观察。
【基本案情】
小霆公司注册了“WL牛牛”商标,核定使用在第11类回水器等商品上。小霆公司的竞争对手贝贝公司在小霆公司注册“WL牛牛”商标之前就已经在回水器等商品上注册了“WL”商标,该商标经过贝贝公司的持续使用与市场推广,在热水循环设备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小霆公司获准注册“WL牛牛”商标后就动起了小心思:贝贝公司在先注册并使用的“WL”商标知名度还不错,也是使用在回水器商品上,为何不借用一下贝贝公司“WL”商标的知名度来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呢?于是,小霆公司在其生产、销售的回水器产品及产品包装上,刻意将“WL”文字放大突出使用,将“牛牛”文字显著缩小,使得相关公众很容易将小霆公司的回水器产品误认为是贝贝公司生产的。
小霆公司的这一举动使其生产的回水器产品销量大增。但好景不长,贝贝公司发现小霆公司的这一举动后十分愤怒,认为小霆公司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小霆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霆公司的“WL牛牛”标志与贝贝公司的“WL”商标构成近似,一般公众注意力不易分辨,容易造成混淆,且小霆公司在使用过程中特意将“牛牛”两字缩小,更容易引发消费者混淆误以为二者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法院认定小霆公司存在攀附意图,构成商标侵权,遂判决小霆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贝贝公司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
【小结】
一句话来说,自己的注册商标可以随意使用吗?答案是:取得注册商标后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使用。商标注册人应按照核准注册的图样、文字、组合方式完整、规范地使用商标,不能擅自拆分、变形、突出局部、弱化其他部分。即便持有合法注册商标,若通过不规范使用刻意攀附他人在先知名商标,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商品来源,仍构成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