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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類學:從什麼是顏色?到人的身體是人嗎?一般來說,能稱之為顏色的就是顏色。但如果問你什麼是顏色的定義,可能你也會發現,顏色好像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覺得,這個是紅色,那個是白色,完全是依靠著我們日常的經驗來認知,通過這樣的認知,我們便把它們統稱為顏色,這種情況我們稱為「堪為」。攝類學中,顏色可分為根本色與支分色兩類。「堪為根本的顏色」即根本色。但這個定義好像沒多大的含義,所以我們要稍微深入認識一下。根本色可分為:青、黃、白、赤四種,根本是什麼意思呢?就是有了這個顏色,所有顏色都能調出來,所以叫它為根本顏色。用語言講的根本色,和我們所說的青、黃、白、赤,語言上有沒有區別啊?當然有區別,寫出來的字都不一樣。既然兩者不一樣,兩者的關系是什麼?青、黃、白、赤是根本色,但是根本色是不是青、黃、白、赤呢?不是,因為根本色不是青色,也不是黃、白、赤色。所以問題又來了,根本色是不是色?根本色是什麼東西?「根本色」是我們稱呼它的名字,但根本色本身呢?它的本身是一種質礙,它的名字是一個名詞,所以稱之為「根本色」這個名字的物質是什麼呢?這裡說青、黃、白、赤是根本色,因為能搭配出所有顏色。那麽,黑色是由那幾種顏色搭配出來的?我們不僅僅要認識,還要拿出四種顏色的例子準確表達,不然,有一點漏洞,辯的時候就會被抓住把你給難倒。其中一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白海螺的顏色」,在這裡我們要牢牢記著:「白海螺與白馬是爾非白。」意思是,白海螺是白海螺,白馬是白馬,但白海螺、白馬都不是白色。白馬是白馬,因為是馬,所以就不能是白色,因為白色是顏色,是色法。馬是不是色法?馬肯定不是色法,是色法,一定要是色、聲、香、味、觸,必須是這幾個。那麼,馬是不是色、聲、香、味、觸哪一個?跟人一樣, 同樣地,人是色聲香味觸裡面的那一個?人是觸嗎?人是質礙嗎?人能看到人嗎?這就牽涉到人是不是八塵埃積累而成?若是,人就應該可以看到人。但人看到的只是身體,而身體不能說是人。人是五蘊和合而成,一般人平常看到的是人的色身。在生活中,有和沒有,一般人沒有想那麼多,都以推理的方式,以外在的因素建立,比如就以活著的那個人的色身,斷定就是那個人。我們長期以形體外貌來區別人,給人起個名字,很熟練地以這些來識別對方。但是我們看到的其實並不是那個人,而是我們標簽了那個人的外相。人的認知就是因為這樣膚淺,表面。也正因此,人看不透人,從而產生很多誤解、誤會、煩惱。所以,人往往只能透過外相,大概地判斷是哪一位,真實的人是辨別不出來。因為通過外在的判斷也未必正確。但我們暫時只有這個能力,所以,希望斷除煩惱而不學習大經論者,根本不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