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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覺法師
中午佛學基礎班(34)
31 minutes Posted Jun 20, 2022 at 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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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佛學基礎班(34)
無我禪修(一)
「先遮止非福,中間當破我,
得斷一切見,知者為善巧。」
此頌表明修行的次第為:先應在下、中士階段破除執無業果的邪見;次破補特伽羅我;最後破法我。
雖然兩種無我所無的「我」沒有差別,但基於補特伽羅之上的無我較易理解,所以先講補特伽羅無我。
抉擇空性的正理有許多種,如「緣起」正理、「七相」正理等,但對初學者而言,最容易理解的是「離一異」正理。因此,宗喀巴大師及眾多門人在這裡均配合四種關要來講這一正理
所破決定扼要
四種扼要中,第一種為「所破決定扼要」。如《入行論》中所說:
「不觸安立事,不知彼事無。」
如果不先去認識所破或所無的「我」,便無法體認破此的「無遮」。譬如,不見靶子則無的放箭,不識盜賊則無法緝捕。所以,先要認清所破的「我」。
這個「我」與所謂「無諦實」中的「諦實」、「無自性」中的「自性」、「無自相」中的「自相」同義,此如《四百論釋》中說:
「所言我者,謂諸法之不依仗他性,由無彼性,名為無我。」
意為不依賴他緣而從它自己那邊而有,或是說不依靠別的東西而由白己本身能夠成立。
光是膚淺地知道字面上的意思,在辯論時或許可以駁倒對方,但如果缺乏經驗上的體認,我們還是不清楚什麼是所要破的。譬如,光是嘴裡講「小偷是個穿白衣服的人」,是無法識別小偷的。因此,不可滿足於經由基於別人解釋而得到的理解,和對名詞抽像的瞭解,必須通過自心觀察,在直接的體驗上加以認知。
如果未能發現所破,縱然運用多種正理來成立無我,也有墮入破壞緣起之斷見的危險。例如,有人將瓶子的名言定為目標,然後分析瓶子的口不是瓶、瓶子的底不是瓶,在排除了瓶子的各部份之後,找不到瓶子,於是以為瞭解了空性而去佯修一番。他們不明白在空性所依之上破除所破的差別,這樣做只會破壞瓶子的名言而流於什麼都沒有的惡趣空,並走上臆造空性的歧途。
尋求所破的時候,必須要探查俱生我執如何將「我」執為自性有,要觀察俱生我執心中「我」的顯現理與執著理。那時將會發現:我們所以為的這個「我」不只是心的安立,而是從蘊聚上面成立的。這一想法即是俱生我執,它深植於包括蚊蟲在內一切有情的心中,甚至在做夢時也唸唸不忘。
總之,在所依補特伽羅之上對「我」的執著有三類情況:
⑴ 已生起空性見的人認為,「我」只是由分別在安立所依之上安立的、不是諦實的;
⑵ 未受宗派學說影響的普通凡夫,對我是否為自性有不加界定的執著;
⑶ 以我為自性有的執著。
其中第二種是安立我之名言的合格心。作為此心對象的不加界定的唯我在名言中是有的,也可以作為業果的所依。
第三種則是對治所要破除的錯亂心,其行相境是正理所破。
繼懼生我執顯現理之後所起的「我吃飯」之類的想法,為對我的執著。若以未經觀察之心所安立的我為滿足,而說「我行」、「我坐」,這樣的行、坐之行為與作者是唯名言、安立有,其能作與所作是合理的。
俱生我執「我」顯現理的一部份也出現在安立名言我的心中,但這時與俱生我執顯現理的情形不同,由於此「我」與其它境相混合而變得不清楚,所以,應當懂得如何區別自性有、能自立之「我」的顯現理,與(名言)我顯現理這兩者的不同。
雖然我們心中一直有這個俱生我執伴隨著,甚至在夢中也未曾離開,但在未遇外緣的情況下,它的顯現理並不明顯。當出現讚歎、詆毀等導致苦樂的重大外緣時,它就變得明顯了。例如,當別人指控我們偷竊時,我們會因為受到誣陷而生起憤怒難以平息,抱怨說:「我無法忍受,」那時候,作為被指控偷竊對象,以及「我無法忍受」的這個「我」,從內心深處清晰、牢固地現起,此即所破之顯現!
同樣的,我們可以利用喜、怒、哀、樂等情緒的反應,逼迫自心現前生起強有力的俱生我執,接著應當觀察此俱生我執的顯現理。好像倆人在路上結伴同行時,用眼角觀察同伴與路況一樣;心的主體必須安住在俱生我執的體性之中,以使現起所破顯現理,另以心的一角來觀察它。如果觀察的心太猛,則會破壞俱生我執的行相力而變得空無或不明瞭,以善巧方便來作觀察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