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今年离婚的瓜特别多,比较轰动的有赵丽颖和冯绍峰。这几天又一对名人夫妇离婚的消息蹿上热搜。


福原爱和江宏杰,他们这这场持续将近4个月的离婚官司,正式落幕。随着保险在家庭财富配置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当爱火不再燃烧,婚姻走到尽头,作为一种资产形态的保单该如何分割呢?
我们这里讨论的是没有签婚前协议的常规普通家庭,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单。对于有签婚前协议的婚姻案例,要根据婚前协议的约定来处理。这不在我们今天的讨论范围。
大家先看一下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的法律条款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后,有下列几种常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保单分割情况:
(1)夫妻相互投保的保单
(2)夫妻各自投保的保单
(3)夫妻给孩子或一方父母投保的保单
(4)离婚后出险,理赔金归谁?
(1)夫妻相互投保
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选择退保,双方平分退保金。但选择退保对双方都会有所不利,比如:对缴费不满10年的保单进行退保,拿到的退保金只有所交保费的一小部分。
尤其是重疾险这类保单,年纪大了重新投保保费贵,如果身体出现异常可能还会投保不了。
第二种方式变更投保人。离婚后,由于双方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关系,因此建议变更投保人。各自变更为自己保单的投保人,这样对双方都更有利一些。
(2)夫妻各自投保
为自己购买的保险是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出资的,离婚时,可以选择退保,双方平分退保金;或者协商各自持续保单并各自继续交费。
(3)夫妻给孩子或一方父母投保
离婚后,双方应尽早协商由谁承担为孩子购买的保险的续期缴费义务;也可以选择由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金,由受补偿者继续承担孩子保险的续期缴费义务。
如果是一方给另一方的父母购买保险,离婚后,建议及时变更投保人。此时,建议用夫妻共同财产缴纳的保费进行均分补偿给一方,或者双方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协商。
(4)离婚后出险,理赔金归谁?
指的是离婚后,在保单未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发生风险,理赔金应归谁?
如果是重疾险、意外险等人身保险,如果发生理赔,这笔保险理赔金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谁发生得到了保险公司理赔,这个钱就是谁的,这笔钱不做分割。
综合一句话属于共同财产的保单:一般两种分割方式。一是直接退保,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割;二是转换投保人,保留一方的保单权益,保单价值可以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按照现金价值或所交保费给到另一方,标准可以双方进行协商。
尽量用协商的方式处理好保单,尤其对于选择双方互保的夫妻,协商不成,那只能退保再来分割保单的现金价值,这对两个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
每一段感情开始时一般都很美好,每一段婚姻走到尽头也都有他们的故事和不得已。当离婚成为不可逆转的事实,请记得冷静下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财产。保险财产也不例外,在离婚时做好分割和处理,避免离婚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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