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路旁的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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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路旁的河水】:第2142日
13 minutes Posted Oct 25, 2026 at 8:20 am.
-17)。這十條誡命是神聖潔旨意的總綱,前四條關乎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關乎人與人的關係。而「孝敬父母」是後六條中的第一條,位居人際關係的首位。值得注意的是,十誡中大多數是「不可……」的禁止性誡命,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唯有「當孝敬父母」是正面積極的命令,而且附帶明確的祝福應許:「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保羅在以弗所書中特別指出,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在古代,父母年老後往往需要兒女供養。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神更將孝敬父母提升到與敬畏神同等重要的地位。這不單是社會倫理,更是敬虔信仰的具體表現。當以色列人順服這條誡命,在應許之地迦南就能長久安居;同樣,今天我們在主裡順服,也必蒙神賜福。弟兄姊妹,神極其重視兒女敬重父母的關係,因為這關係是祂親手設立的。從創世記開始,神就設立家庭:「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父母與兒女的親情,是神用來彰顯祂慈愛的最具體管道。試想想,父母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無私!從十月懷胎的艱辛,到夜間餵奶的勞苦;從教導我們走路說話,到供我們讀書成長;即使我們長大成人,他們的心仍時時牽掛。哪怕我們身在遠方,一通電話、一句問候,都能讓他們欣慰許久。這種不求回報、持續付出的愛,正反映出神對我們的愛。神藉著可感可觸的親情,讓我們更深刻體會祂那「不離不棄、持久不息」的厚愛。保羅寫以弗所書信時,相信是針對當時希臘羅馬社會的家庭倫理。異教文化中,父親擁有絕對權威,兒女常被視為財產。但保羅卻以基督的福音來改變家庭關係:兒女要孝敬父母,父母也不可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1-4)。這顯明,基督徒的家庭應當成為福音的見證,讓愛與尊重彼此流動。面對父母的恩情,我們該如何回應呢?我覺得最寶貴的回報,莫過於「使父母信主」。父母為我們承受生產之苦、養育之勞,我們當為他們的靈魂警醒。或許有些父母還未認識主,我們要常常為他們禱告,用溫柔忍耐的態度,用生命見證主的愛,引領他們到主面前。這過程或許需要付出時間、耐心,甚至面對拒絕,但為了讓父母得著永恆的福分,這一切都值得!實踐孝敬不僅是物質供應,更是態度上的恭敬。即使父母的意見與我們不同,也當以謙卑的心傾聽。舉個例:今天晚上,你可以親口對父母說一聲「謝謝你們」,或者打電話問候、抽時間陪伴。不要讓親情變成理所當然。陌生人一點點關懷,我們尚且感激;父母一生無私付出,我們更當珍惜。別讓忙碌成為忽略親情的藉口。弟兄姊妹,遵守這誡命的人,必經歷神的祝福,不單是地上的長壽與平安,更是心靈的滿足與喜樂。當家庭和睦、代代相傳敬畏神時,神的恩典就會在其中運行。當然,我們也知道,在這墮落的世代中,有些人成長環境並不理想,父母關係可能帶來傷痛。若你是這樣的人,求主醫治你的心,也賜你力量去饒恕與和好。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祂能補滿一切的不足。弟兄姊妹,願主賜福你與你的家人,使你們在孝敬中得著長久的平安與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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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訂本詩歌2冊92【永遠的投入】 1.親愛的主,我的良人,祢離開天榮耀,為我從高天來到世間,因愛,祢喜歡永遠為人,全情投入到永遠;祢愛使我心溫暖!2.神的愛子,我的良人,祢從天到世間,啊!神性與人性永聯合,始於馬槽,終於十架,血的情奪去我心;與祢 相愛多甜美。3.親愛的主,我的良人,祢願望已成就,今天我永是祢的佳偶,祢更永住在我的心裡,祢我相屬到永遠,愛的永恆樂無盡。弟兄姊妹,今天我們一同讀《出埃及記》第二十章第十二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新約時代,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六章第二至三節再次引用並強調這條誡命:「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弟兄姊妹,這兩處經文是神對我們說話,提醒我們在忙碌的生命中,不可忘記家庭中最基礎、也是最寶貴的關係,是什麼?父母與兒女的關係。讓我們簡單回顧這條誡命的歷史背景。出埃及記記載,以色列人蒙神大能從埃及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來到西乃山下。神在那裡與他們立約,親自頒布十誡(出20:1-17)。這十條誡命是神聖潔旨意的總綱,前四條關乎人與神的關係,後六條關乎人與人的關係。而「孝敬父母」是後六條中的第一條,位居人際關係的首位。值得注意的是,十誡中大多數是「不可……」的禁止性誡命,例如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等,唯有「當孝敬父母」是正面積極的命令,而且附帶明確的祝福應許:「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保羅在以弗所書中特別指出,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在古代,父母年老後往往需要兒女供養。以色列人作為神的選民,神更將孝敬父母提升到與敬畏神同等重要的地位。這不單是社會倫理,更是敬虔信仰的具體表現。當以色列人順服這條誡命,在應許之地迦南就能長久安居;同樣,今天我們在主裡順服,也必蒙神賜福。弟兄姊妹,神極其重視兒女敬重父母的關係,因為這關係是祂親手設立的。從創世記開始,神就設立家庭:「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父母與兒女的親情,是神用來彰顯祂慈愛的最具體管道。試想想,父母對我們的愛是何等無私!從十月懷胎的艱辛,到夜間餵奶的勞苦;從教導我們走路說話,到供我們讀書成長;即使我們長大成人,他們的心仍時時牽掛。哪怕我們身在遠方,一通電話、一句問候,都能讓他們欣慰許久。這種不求回報、持續付出的愛,正反映出神對我們的愛。神藉著可感可觸的親情,讓我們更深刻體會祂那「不離不棄、持久不息」的厚愛。保羅寫以弗所書信時,相信是針對當時希臘羅馬社會的家庭倫理。異教文化中,父親擁有絕對權威,兒女常被視為財產。但保羅卻以基督的福音來改變家庭關係:兒女要孝敬父母,父母也不可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6:1-4)。這顯明,基督徒的家庭應當成為福音的見證,讓愛與尊重彼此流動。面對父母的恩情,我們該如何回應呢?我覺得最寶貴的回報,莫過於「使父母信主」。父母為我們承受生產之苦、養育之勞,我們當為他們的靈魂警醒。或許有些父母還未認識主,我們要常常為他們禱告,用溫柔忍耐的態度,用生命見證主的愛,引領他們到主面前。這過程或許需要付出時間、耐心,甚至面對拒絕,但為了讓父母得著永恆的福分,這一切都值得!實踐孝敬不僅是物質供應,更是態度上的恭敬。即使父母的意見與我們不同,也當以謙卑的心傾聽。舉個例:今天晚上,你可以親口對父母說一聲「謝謝你們」,或者打電話問候、抽時間陪伴。不要讓親情變成理所當然。陌生人一點點關懷,我們尚且感激;父母一生無私付出,我們更當珍惜。別讓忙碌成為忽略親情的藉口。弟兄姊妹,遵守這誡命的人,必經歷神的祝福,不單是地上的長壽與平安,更是心靈的滿足與喜樂。當家庭和睦、代代相傳敬畏神時,神的恩典就會在其中運行。當然,我們也知道,在這墮落的世代中,有些人成長環境並不理想,父母關係可能帶來傷痛。若你是這樣的人,求主醫治你的心,也賜你力量去饒恕與和好。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祂能補滿一切的不足。弟兄姊妹,願主賜福你與你的家人,使你們在孝敬中得著長久的平安與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