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正品自行印包装分装售卖,也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我今天分享的主题是:买正品自行印包装分装售卖,也会构成商标侵权吗?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
实践中,很多做喜铺、伴手礼、食品分装的商家都有一个误区:只要我进货渠道正规,拿的是品牌原厂正品,我自己印包装分装搭配礼盒卖,肯定不侵权。但现实里大量商家因为这个想法吃了官司、赔了钱。今天结合小霆公司诉小松公司商标侵权案,给大家分享一下。
【基本案情】
原告小霆公司持有“好某友”“派某福”“ORION”等多枚第30类糕点注册商标,经过韩国品牌方授权,拥有完整维权资格。
被告小松公司是盐城当地做婚庆、生日伴手礼的商家,主营礼盒搭配销售,确实从小霆公司业务员手里采购了散装蛋黄派、蛋糕正品,进货来源没问题。
因为伴手礼需要小巧独立包装,小松公司觉得原厂包装规格不匹配自己的礼盒,就想着自己印制同款包装盒分装产品对外售卖。
商家这边的说法是,当初品牌业务员和区域负责人上门沟通,口头同意他们印制包装分装,没有书面授权。于是小松公司自行找印刷厂,印了上万只和正品外观高度近似的包装盒,分装正品蛋糕、蛋黄派销售。
市场监管局上门检查时,当场扣押上万只未使用侵权包装盒,还查实商家此前已经分装售出几百份分装产品。小霆公司随即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登报消除影响,赔偿100万元损失。
庭审中被告坚持:里面的食品全是正品,还有业务员口头许可,分装销售不侵权。
但法院审理后给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最终判决小松公司停止全部商标侵权行为,合计赔偿原告8万元,驳回登报道歉消除影响的诉求。
法院裁判核心逻辑:
第一,商标授权、包装印制许可必须要有书面正规授权,仅业务员口头承诺不能视作有效授权,商家属于未经许可擅自印制带有完整注册商标的外包装。
第二,即便内部食品是原厂正品,但商家自制包装盒尺寸、单品数量和原厂正规包装不一致,售价更低,消费者很容易误以为是品牌官方推出的伴手礼专属包装;这种分装售卖会直接抢占品牌原厂小包装产品的市场份额,分割品牌销售渠道。
第三,私自印制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包装物,再分装商品对外流通,属于商标法明确规制的商标侵权行为,不以内部货品是否正品作为免责依据。
关于赔偿金额,原告没法举证自身实际损失、被告侵权获利,法院结合商标知名度、商家经营规模、侵权主观过错较轻、维权合理开支等情节,酌情确定8万元赔偿;同时原告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自身品牌商誉受损,因此不支持登报消除影响的诉求。
【小结】
一句话来说,进货是品牌正品并不意味着可以私自印制带对方商标的包装分装售卖;喜铺、零食分装、礼品配套商家切记:想要定制带有品牌商标的配套包装,一定要取得品牌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授权,口头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授权自行印制近似商标包装分装销售,哪怕货品保真,依然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的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今天的分享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黄泽霆,关注我们,懂法经营更长远。
Show not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