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notes
企业被诉商标侵权,如何利用通用名称进行抗辩?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企业被诉商标侵权,利用通用名称进行抗辩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例如游戏行业内如“飞车”、“大富翁”等名称,已经成为公众约定俗成、普遍使用、表示某类商品的名称,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当企业被起诉侵犯他人商标权时,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利用通用名称提出抗辩。
采用通用名称抗辩时要注意考虑以下几点:第一,被诉侵权商标是否通过指示、描述等方式对注册商标构成商标合理使用;第二,被诉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类别上;第三,被诉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联系,从而构成商标近似。当其不是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使用,而是为了说明或描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认定为正当使用,因而不承担侵权责任。
采用该抗辩时应当尽量收集原告注册商标已成为或将要成为通用名称的相关证据,例如业界通用表述方式,大量第三人使用情况等。
接下来我们结合一个案例来阐明:
原告(商标权人): 鲁南贝贝米业有限公司(简称“贝贝”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在第30类“小麦”商品上注册了“鲁麦香”文字商标。经过几年的推广,该品牌在山东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被告(被诉侵权方): 深圳安心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心公司”)。一家主打线上渠道的农产品电商,近期在其网店销售一款产自山东的小麦,包装袋正面显著位置标注了“鲁麦香”字样,并在产品标题中使用了“山东特产鲁麦香”的描述。
1. 起诉缘由: 贝贝公司发现安心公司的产品销量极高,认为其突出使用“鲁麦香”字样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心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万元。
2. 争议焦点:是“品牌”还是“品种”?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安心公司在包装袋上使用的“鲁麦香”字样,究竟是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还是仅仅为了描述小麦的品种和产地特点的“正当使用”。
贝贝公司认为,“鲁麦香”是其独创的臆造词,经过多年使用已具有极高显著性,安心公司的使用方式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
3. 被告(安心公司)的“通用名称”抗辩策略
安心公司在应诉后,没有选择回避,而是正面出击,提出了“鲁麦香”已成为特定地域内小麦品种通用名称的抗辩,并提交了扎实的证据链:
行业标准与地方志证据: 安心公司提交了《山东省地方志·农业卷》以及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发布的《山东特色小麦品种目录》。资料显示,“鲁麦香”并非贝贝公司独创,而是早在2010年之前,就在云山东潍坊、临沂等特定产区被广泛种植的一类优质小麦的约定俗成名称,特指一种“具有特殊清香味的山东小麦品种”。
相关公众的认知证据: 安心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山东当地的麦农、小麦批发商以及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5%的受访者认为“鲁麦香”指的是一种小麦的品种(类似于“丝苗米”、“珍珠米”),而不是某一家特定企业的品牌。
规范使用的证据: 安心公司指出,其包装袋在显著标注“鲁麦香小麦”的同时,也在包装的左上角和背面生产商信息处,清晰且突出地标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安心农庄”以及企业全称。这证明其使用“鲁麦香”只是为了向消费者客观说明小麦的品种来源,主观上并没有“搭便车”的恶意。
4.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安心公司的抗辩理由:
通用名称的认定: 法院认为,虽然“鲁麦香”被贝贝公司注册为商标,但根据查明的事实,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原因,“鲁麦香”在山东小麦这一相关市场内,已经演变为相关公众普遍认可的一类小麦品种的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正当使用的判定: 法院指出,安心公司在销售山东小麦时,使用“鲁麦香”是为了客观描述商品的原料品种和风味特点,属于正当的描述性使用。且安心公司已在包装上规范标注了自有商标和企业信息,尽到了合理的区分义务,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或误认。
最终判决: 法院驳回原告贝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安心公司不仅无需赔偿,还可以继续合法地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鲁麦香”来描述其小麦品种。
5. 案件启示
这个案例生动地诠释了商标维权中的一个重要边界:商标权不能垄断通用名称。
当企业面临商标侵权指控时,如果涉案词汇本身具有描述商品原料、品种、功能等特点的属性,可以通过搜集行业标准、辞典记载、市场调查报告等证据,证明该词汇已成为“通用名称”。一旦抗辩成功,不仅能免除侵权责任,还能从根本上削弱对方商标的排他性权利,是商标诉讼中极具杀伤力的防御策略。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我们下期再会!
大家好!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今天我给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企业被诉商标侵权,利用通用名称进行抗辩
本文系为普法目的而创作,文中故事改编自真实案例,当事人名称以化名处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请勿对号入座。
问题的提出: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例如游戏行业内如“飞车”、“大富翁”等名称,已经成为公众约定俗成、普遍使用、表示某类商品的名称,可以认定为通用名称。当企业被起诉侵犯他人商标权时,可以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利用通用名称提出抗辩。
采用通用名称抗辩时要注意考虑以下几点:第一,被诉侵权商标是否通过指示、描述等方式对注册商标构成商标合理使用;第二,被诉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类别上;第三,被诉侵权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联系,从而构成商标近似。当其不是作为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使用,而是为了说明或描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时,可以认定为正当使用,因而不承担侵权责任。
采用该抗辩时应当尽量收集原告注册商标已成为或将要成为通用名称的相关证据,例如业界通用表述方式,大量第三人使用情况等。
接下来我们结合一个案例来阐明:
原告(商标权人): 鲁南贝贝米业有限公司(简称“贝贝”公司”)。该公司于2015年在第30类“小麦”商品上注册了“鲁麦香”文字商标。经过几年的推广,该品牌在山东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被告(被诉侵权方): 深圳安心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安心公司”)。一家主打线上渠道的农产品电商,近期在其网店销售一款产自山东的小麦,包装袋正面显著位置标注了“鲁麦香”字样,并在产品标题中使用了“山东特产鲁麦香”的描述。
1. 起诉缘由: 贝贝公司发现安心公司的产品销量极高,认为其突出使用“鲁麦香”字样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心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万元。
2. 争议焦点:是“品牌”还是“品种”?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安心公司在包装袋上使用的“鲁麦香”字样,究竟是作为区分商品来源的“商标性使用”,还是仅仅为了描述小麦的品种和产地特点的“正当使用”。
贝贝公司认为,“鲁麦香”是其独创的臆造词,经过多年使用已具有极高显著性,安心公司的使用方式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
3. 被告(安心公司)的“通用名称”抗辩策略
安心公司在应诉后,没有选择回避,而是正面出击,提出了“鲁麦香”已成为特定地域内小麦品种通用名称的抗辩,并提交了扎实的证据链:
行业标准与地方志证据: 安心公司提交了《山东省地方志·农业卷》以及山东省粮食行业协会发布的《山东特色小麦品种目录》。资料显示,“鲁麦香”并非贝贝公司独创,而是早在2010年之前,就在云山东潍坊、临沂等特定产区被广泛种植的一类优质小麦的约定俗成名称,特指一种“具有特殊清香味的山东小麦品种”。
相关公众的认知证据: 安心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山东当地的麦农、小麦批发商以及部分消费者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5%的受访者认为“鲁麦香”指的是一种小麦的品种(类似于“丝苗米”、“珍珠米”),而不是某一家特定企业的品牌。
规范使用的证据: 安心公司指出,其包装袋在显著标注“鲁麦香小麦”的同时,也在包装的左上角和背面生产商信息处,清晰且突出地标注了自己的注册商标“安心农庄”以及企业全称。这证明其使用“鲁麦香”只是为了向消费者客观说明小麦的品种来源,主观上并没有“搭便车”的恶意。
4.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安心公司的抗辩理由:
通用名称的认定: 法院认为,虽然“鲁麦香”被贝贝公司注册为商标,但根据查明的事实,由于历史传统、地理环境等原因,“鲁麦香”在山东小麦这一相关市场内,已经演变为相关公众普遍认可的一类小麦品种的通用名称。根据《商标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具有地域性特点的商品通用名称,注册商标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正当使用的判定: 法院指出,安心公司在销售山东小麦时,使用“鲁麦香”是为了客观描述商品的原料品种和风味特点,属于正当的描述性使用。且安心公司已在包装上规范标注了自有商标和企业信息,尽到了合理的区分义务,不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或误认。
最终判决: 法院驳回原告贝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安心公司不仅无需赔偿,还可以继续合法地在产品包装上使用“鲁麦香”来描述其小麦品种。
5. 案件启示
这个案例生动地诠释了商标维权中的一个重要边界:商标权不能垄断通用名称。
当企业面临商标侵权指控时,如果涉案词汇本身具有描述商品原料、品种、功能等特点的属性,可以通过搜集行业标准、辞典记载、市场调查报告等证据,证明该词汇已成为“通用名称”。一旦抗辩成功,不仅能免除侵权责任,还能从根本上削弱对方商标的排他性权利,是商标诉讼中极具杀伤力的防御策略。
以上就是我今天分享的内容,感谢大家的聆听,我是知产四方馆的马海霞,我们下期再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