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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全字幕影片https://youtu.be/kmM-9BMgGPA?si=oTzf7w70Lsb6GJN0《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可以把它想成是「國際版的法律導航系統」。當一件民事案件牽涉到不同國家的人、事、物時,例如台灣人和日本人結婚、台灣公司和美國公司簽約,或是跨國繼承、離婚、買賣等,就會出現一個問題:到底要適用哪一個國家的法律?這部法律本身通常不直接告訴你誰對誰錯,而是告訴法官「應該拿哪個國家的法律來判斷」。例如夫妻的婚姻效力要看哪國法、遺產繼承要依哪國法、契約糾紛又該適用哪國法,都有一套規則可循,避免各國法律互相打架,讓跨國的民事關係有明確的判斷標準。00:00 涉民法真人朗讀00:09 第 一 章 通則 § 101:53 第 二 章 權利主體 § 904:00 第 三 章 法律行為之方式及代理 § 1605:15 第 四 章 債 § 2010:16 第 五 章 物權 § 3812:11 第 六 章 親屬 § 4515:40 第 七 章 繼承 § 5816:32 第 八 章 附則 § 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