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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無聲-我找到了,生命之道-詹俊裕長老文章分享
從傅達仁瑞士求“善終”談“病人自主權利法”
台灣名主播傅達仁先生因胰臟癌末期希望推動台灣安樂死立法,但始終未果。2018年6月2日,傅達仁飛往瑞士接受協助自殺,後於瑞士時間7日中午12時58分辭世,享壽85歲。
晚年喜愛詩畫的他,在瑞士寫下詩篇「客死蘇黎世」(達仁安樂死之地):我來自台灣!為了公平、法治、自由、人權,客死蘇黎世也無憾!引來許多網友留言表達不捨、與他道別。
中國人常追求“五福臨門”:長壽、富貴、康寧、好德、善終。“善終”是我們每一個人的期待,傅達仁先生為了求“善終”,遠赴瑞士,甚至花了數百萬才能達到他的願望。
台灣自20190106正式施行“病人自主權利法”,是台灣第一部以病人為主體的醫療法規,也是全亞洲第一部完整地保障病人自主權利的專法。
我們常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沒有人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個會先來。生命終有回歸自然的那一刻,但我們到時候有機會做選擇與安排嗎?
想要與親愛的人好好“道謝、道愛、道歉、道別”嗎?給自己一個機會與權利吧!
“病人自主權利法”,讓我們可以預先填寫“預立醫療決定書”, 一份事先簽署、自主選擇、保障您未來在“5款臨床條件”下可以善終的文件。
所謂“5款臨床條件”就是:
1. 末期病人
2. 不可逆轉昏迷
3. 永久植物人之狀態
4. 極重度失智
5. 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
網路老友分享一段歐洲影片,談歐美人對善終的做法:
在歐洲人的普遍觀念裡:人到了一定年齡後,“壽終正寢”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你在歐美很少看到那種靠著手術、吃藥、人工補充營養液,常年臥病在床不起的人,他們覺得這是在干涉他人生命的自然發展,也是一種侵害人權和倫理的行為,甚至會被議為這是一種虐待老人的行為,跟我們的觀念不同。
歐美人從小被灌輸的觀念是:活在當下,享受快樂。所以一旦到了生命最後的時刻,相比於痛苦的活著,他們更希望有尊嚴的死去。因為他們覺得生命就是一場經歷和體驗的過程,啥也不能做了,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
歐洲甚至有四個國家還公開支持“安樂死”合法化,而瑞士更是全球唯一能夠為外籍人士執行“安樂死”的國家,他們甚至還研發出一款“安樂死膠囊艙”,使用者進入艙內後,按下按鈕,隨後氮氣進入艙內,氧氣濃度會逐步降低,在此過程中,使用者會飄飄欲仙,感覺到興奮,30秒過後,使用者就會失去意識,在沒有痛苦的狀態下安然離世。
著名小說家瓊瑤女士曾經寫一封信給她的兒女,她說:
人生最無奈的事情就是不能選擇生,也無法選擇死,如果有一天我生了重病,請不要讓你們對我的愛成為我“自然死亡”的最大阻力,不論面對什麼壓力,都不要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那樣,你們就是“大不孝”了!
聖經提摩太後書2:11說:有可信的話說:我們若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12.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我們若不認他,他也必不認我們;
約翰福音11:25說: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詹俊裕寫於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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