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东莞有余包装公司,因员工房某某未经同意不加班,依《员工手册》罚100元记大过。东莞市人社局指其违法,劳动法规定加班需协商且有工时限制。企业“固定加班制”涉嫌违规,这种“罚不加班”现象为何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