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家詩歌:11冊151
【天天祢在我面前】
1.不用找,天天你在我面前,
與我最親近看著我、聽我;
充滿笑意,充滿欣賞、歡愉。
你無所不在,卻與我特別同在。
2.沒有一刻沒有你深情凝望,
前後環繞,愛意連綿;
全然投入,充滿愛的交流。
讓我心鎖定在你無限個人愛中。
腓利門書17-19節
「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歸在我的帳上,我必償還。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我並不用對你說,連你自己也是虧欠於我。」
這三節,保羅用了他一生的權柄、愛心、信用做擔保,只為了一個剛信主不久、曾經犯了大錯的年輕人──阿尼西母。
- 阿尼西母(Onesimus)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有益處的」。
諷刺的是,他以前一點都不「有益」:他是一個逃跑的奴隸,很可能偷了主人腓利門的錢財,然後遠走高飛,一路逃到羅馬。
- 在羅馬,他不知怎麼竟遇見被囚的保羅,在監牢裡聽了福音,悔改信主,從此生命翻轉!
- 保羅說:「他從前與你無益,如今卻對你對我都有益了。」(11節)
他不只是名字叫「有益」,他真的變成「有益的人」了!
保羅深深愛這個屬靈兒子,但愛不是縱容。保羅沒有把他藏起來,反而鼓勵他回去面對過去的錯,帶著這封親筆信回到腓利門家。
請留意保羅說了四句驚天動地、卻滿有恩典的話:
1. 「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17節)
→ 意思是:腓利門啊,你不要再看阿尼西母是奴隸、是賊、是虧負你的人,你要看他是我保羅的代表,看他是「在基督裡的弟兄」!
2. 「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麼,都歸在我的帳上。」(18節)
→ 他偷了你多少錢?打了你多少損失?我保羅願意一筆一筆賠給你!
3. 「我必償還。」(18節下)
→ 不是「也許」「看看情況」,是「我必償還」!保羅把自己的信用、財產、名聲全部押上。
4. 「這是我──保羅親筆寫的。」(19節上)
→ 當時保羅多半是口授書信,由別人代筆,最後才親筆簽名。
但這一次,他特意拿起筆,用他那雙因三次被打、滿是鞭傷的手,親筆寫下這句話,像在簽一張無限額的支票:「我保羅,親筆擔保!」
當我讀到「都歸在我的帳上」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心不該震動嗎?
- 我們曾經是「無益」的阿尼西母:背叛神、偷竊神的榮耀、虧負神的恩典、遠遠逃離神。
- 我們欠下的不是幾兩銀子,而是永遠償還不了的罪債!
- 但有一位比保羅更大的中保──主耶穌基督,站在父神面前說:「他若虧負祢,或欠祢什麼,都歸在我的帳上!我必償還!這是我──耶穌,親筆用寶血簽名的!」
在十字架上,祂真的償還了! 祂沒有說:「父啊,饒他一次吧。」祂說:「我來替他死!把刑罰都歸在我的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