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notes
鏡週刊專文報導—【 台灣DeepFake事件獨家調查】:
這篇關於DeepFake(深偽)的報導,在採訪與調查方面都很用心,內容很有深度與廣度。
之前我有稍微關注「深偽」相關議題,也寫幾篇小文章。除了希望法律能跟上科技、以科技制衡科技外,群眾的自我覺醒與團結力量還是最重要的。名人比較沒辦法避免曝光,但我們小市民至少不要隨便玩什麼臉書小遊戲,或是用地球文公開自己與親友的頭像照片。
我們已身處在如同影集那樣的恐怖世界!如果自己的妻小臉孔被移花接木到A片,然後遭全世界霸凌與意淫,這樣非常糟糕。
除了科技、法律,另一種制裁假影片方式,還得靠群眾力量。
大家都在手機玩變臉遊戲,但可能涉及個資隱私與肖像權!
【 面子問題-肖像也是個資 】: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下稱AI)技術的運用,已是日常生活中每天發生的事實,有時候是好玩的東西,可以把人「變臉」(Face Off),可以把照片中人物的臉,玩出「變男變女變變變」的趣味性;但有時候卻是侵犯個人資料、肖像權,甚至可能是犯罪事實,例如「深偽」(DeepFake),可以把影片中的人臉移花接木,造假得徐徐如生。此外,也可能衍生是否侵害著作權或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
【GAN! Face-Off有什麼法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