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notes
大家可能最近经常能够在媒体上听到有关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报道和讨论。为什么叫“新国十条”呢,因为在2006年,国务院针对当时保险业自身参与社会发展的现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保险业的发展提出了10点规划和要求,当时文件中对保险的功能有一个定义: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06版的国十条到今天有8年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里,保险业参与到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当中,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意外事故,保险业为受损企业和人员提供财产损失补偿和人身伤亡定额给付,积极的发挥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 这次颁布的所谓“新国十条”,全称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标题里有两个关键点,一个是加快发展,一个是现代保险服务业。这就对保险业的发展和对社会的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随着新经济、新技术的发展,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面临的既有风险有了新的变化,同时又有新的风险出现,这需要我们保险业自身不断的改革创新,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保险服务需求。 另一方面,在“新国十条”的发展目标里提到,到2020年,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这里面有两个专业术语,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险深度是指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反映一国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费额,反映一国民众参加保险的程度。而2013年我国保险深度为3.02%,保险密度1265.67元/人。这意味着,有大量的企业和个人并没有建立充分的保险保障,甚至没有任何的保险保障。根据我们的统计,国内财产险传统业务市场,大企业投保率比较高,而中小企业投保率不足20%。反映出企业缺乏运用保险产品来转移风险的意识,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对自身面临的风险认识不足,同时对保险产品缺乏了解,不知道如何合理的规划。 今天我们就请到专业人士和大家聊聊企业应该如何做好保险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