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瑾。
素瑾。
素瑾。
用声音,在一起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7夜《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作者:林清玄到阳明山看樱花,春日的樱花一片繁华,恍如昨夜未睡的红星携手到人间游玩,来不及回到天上。在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恋恋,隔个两三天总会到山上与樱花见面。 我喜欢在樱花林中散步,踩过满地的落英,这人间是多么繁华呀!人间的繁华又是多么容易凋落呀!樱花给我的启示是,不管时间是多么短暂,都要把一切的生命用来开放,如果盛放的时刻是美的,凋落时尽管无声,也会留下美的痕迹。 与樱花的相会,我总感觉与樱花的心灵相映,我们的心里保留了天地的爱、保存了美,才能在春风吹抚之前,温柔的点燃。 穿过樱花林,去泡个温泉吧! 阳明山的白温泉,如梦的乳花,使人觉得不似在人间,尤其坐在露天的温泉土坡,俯望着小草山,看山间日暮的浓雾迤逦前来,将整片山林包覆。 山是温柔,雾是温柔,樱花是温柔,心是一切温柔的起点,我愿能常保这一切温柔的心情。 我泡在温泉池里,看着茫茫白雾,突然从心底冒出了一句话:「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这是妈妈写信给我,最常用的句子。 我十五岁就离开家乡,在远地的城市读高中,每个星期,妈妈总会写信给我。也许是受日本教育的缘故,妈妈的信有固定的格式,信封上她写的是「林清玄君样」,春天,她常在信末写着「春日平安」,到了冬天,她总是写「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从高中时代到大学毕业,妈妈的问候语从未改变,妈妈一直到我装了电话,才停止写信给我。每年冬天的每个周末,我都期待着接到母亲的信,每当我看到「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时,内心总会涌起无限的暖流,在这么简短的语言里,蕴藏了妈妈深浓的爱意,爱是弥天盖地的,比雾还浓。 与内心深刻的情意相比,文字显得无关紧要,作为一个作家想要描摩情意,画家想要涂绘心境,音乐家想要弹奏思想,都只是勉力为之。我们使用了许多复杂的技巧,细致的符号,美丽的象征,丰富的譬喻,到最后才发现,往往最简单的最能突显精神,最素朴的最有隽永的可能。 我们花许多时间建一座殿堂,最终被看见的只是小小的塔尖,在更远的地方,或者连塔尖也不见,只能听到塔里的钟声。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这是母亲给我的生命的钟声,在母亲离世多年以后,还温暖着我,使我眼湿。 简单,而有丰沛的爱。 平常,而有深刻的心。 这是母亲给我最美好的遗产,她的一生都充满着简单生活的美,美在自然、美在简单、美在含蓄。我的文学,也希望,能不断的趋近那样的境界。 洗去了一切的尘埃,我带着淡淡的硫磺香气下山,我摇下车窗,让山风吹抚脸颊,山风温柔无语,带着无可言说的芬芳穿过来穿过去,山樱的红,枫叶的橙,茶花的白,也随风迎面。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我轻轻朗诵着母亲的话语,感觉这句话就可以供养天地。 感觉,在遥远的、如梦的、不可知仙境的妈妈,也能微笑垂听。
Oct 28, 2017
14 min
送你们一点凌晨山里的流水声
送你们一点凌晨山里的流水声
Jan 15, 2017
42 sec
新年好
Feb 18, 2015
49 sec
新年快乐*^_^*
Jan 1, 2015
19 sec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5夜《在南下的火车上》
《在南下的火车上》 ——席慕蓉 有时候,对事物起了珍惜之心,常常只因为一个念头而已.这个念头就是:这是我生命中仅有的一次,仅有的一件. 然后,所有的爱怜与疼惜就都从此而生,一发不可遏止了.而无论求得到或求不到,总会有忧伤与怨恨,生活因此就开始变得艰难与复杂起来. 而现在,做在南下的火车上,看窗外风景一段一段地过去,我才忽然发现,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又岂只是一些零碎的事与物而已呢? 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一生,也是我只能拥有的一次,也是我仅有的一件啊! 那么,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去的,将永不会再回来,是我这仅有的一生中,仅有的一条定律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对某些事恋恋不舍,对某些人念念不忘呢?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相见时仍会有狂喜,在离别后仍会有忧伤呢? 既然没有一段永远停驻的时间,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空间,我就好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流浪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搜集那些我珍爱的事物呢?搜集来了以后,又能放在哪里呢? 而现在,坐在南下的火车上,手不停笔的我,又为的是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早有安排,只是,在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够让你领会的一刹那,就是你的缘分了. 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候相遇,在刚好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才能在刚好的时刻里说出刚好的话,结成刚好的姻缘. 而无缘的人,就总是要彼此错过了.若真的能就此错过的话倒也罢了,因为那样的话,就如同两个一世也没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痕,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 遗憾的是那种事后才能明白的"缘",总是"相互错过"的场合里发生,总是在擦身而过之后,才发现,你曾经对我说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话语.可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听不懂呢?而当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慌乱地重寻你时,你为什么又消失不见了呢? 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了,人生竟然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位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可笑的是,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 这必然是上苍给予所有无缘的人的一种补偿吧.生活因此才能继续下去,才会有那么多同样的故事在几千年之中不断地上演,而在那些无缘的人的心里,才会常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模糊的愁思吧. 而此刻,坐在南下的火车上,窗外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车厢里亮起灯来,旅客很少,因而这一节车厢里显得特别地清洁和安静.我从车窗望出去,外面的田野是漆黑的,因此,车窗像是一面暗色的镜子,照出了我流泪的容颜. 在这面突然出现的镜子前,我才发现:原来不管我怎样热爱我的生活,不管我怎样惋惜与你的错过,不管我怎样努力地要重寻那些成长的痕迹,所有的时刻仍然都要过去,在一切痛苦和欢乐之下,生命仍然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 也许,在好多年后,我惟一能记得的,就是在这列南下的火车上,在这面暗色的镜子前,我颊上的泪珠所给我的那种有点温热又有点冰冽的感觉了吧.
Oct 12, 2014
21 min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4夜《寒色》
《寒色》 ——龙应台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 当场被读者问倒的情况不多,但是不久以前,一个问题使我在一千多人面前,突然支吾,不知所云。 他问的是:“家,是什么?” 家是什么,这是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目吗?和“我的志愿”、“我的母亲”、“我的暑假”同一等级。怎么会拿到这里来问一个自认为“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 问者的态度诚诚恳恳的,我却只能语焉不详蒙混过去。这么难的题啊。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天若下雨,他坚持你要带伞。烫的便当塞在书包里,书包挎在肩上,贴身还热。周末上街时,一家四五口人可以挤在一辆机车上招摇过市。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能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晚了,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黑甜的时间。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被褥的松软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绸般的栀子花香,就悠悠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沓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里,往窗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中,被推出去,也可能是一张白布盖着,被抬出去。 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卧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因为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很多,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很多,一会儿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一定要亲眼看着他喝下才安心。天若下雨,少年总不愿拿伞,因为拿伞有损形象,于是你苦口婆心几近哀求地请他带伞。他已经走出门,你又赶上去把滚烫的便当塞进他书包里。周末,你骑机车去市场,把两个女儿贴在身后,一个小的夹在前面两腿之间,虽然挤,但是女儿的体温和迎风的笑声甜蜜可爱。从上午就开始盘算晚餐的食谱,黄昏时,你一边炒菜一边听着门外的声音,期待一个一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Sep 26, 2014
15 min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3夜《秘密的玫瑰》
《秘密的玫瑰》 叶芝 (裘小龙译) 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呵, 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那儿, 这些在圣墓中或者在酒车中, 寻找你的人,在挫败的梦的骚动 和混乱之外生活着:深深地 在苍白的眼睑中,睡意慵懒而沉重, 人们称之为美。你巨大的叶子覆盖 古人的胡须,光荣的三圣人献来的 红宝石和金子,那个亲眼看到 钉穿了的手和接骨木十字架的皇帝 在德鲁德的幻想中站起,使火炬黯淡, 最后从疯狂中醒来,死去;还有他,他曾遇见 范德在燃烧的露水中走向远方, 走在风中从来吹不到的灰色海岸上, 他在一吻之下丢掉了爱玛和天下; 还有他,他曾把神祗从要塞里驱赶出来, 最后一百个早晨开花,姹紫嫣红, 他饱赏美景,又痛哭着埋他死去的人的坟; 那个骄傲的、做着梦的皇帝,把王冠 和悲伤抛开,把森林中那些酒渍斑斑的 流浪者中间的诗人和小丑叫来, 他曾卖了耕田、房屋和日用品, 多少年来,他在岸上和岛上找寻,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又是哭又是笑, 一个光彩如此夺目的女娃, 午夜,人们用一绺头发把稻谷打—— 一小绺偷来的头发。我也等待着 飓风般的热爱与痛恨的时刻。 什么时候,星星在天空中被吹得四散, 象铁匠店里冒出的火星,然后暗淡, 显然你的时刻已经到来,你的飙风猛刮 遥远的、最秘密的、无可侵犯的玫瑰花?
Sep 21, 2014
15 min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2夜《送你一束鸢尾花》
送你一束鸢尾花 发表于《时尚COSMO》9月刊 唐七公子 01. 辞职的那一年,我向所有有联系的大学同学打听任非的消息。假装不经意提起,得到关于他的传闻也大多似是而非,大约因是学分制的班级,感情并不能算很好,毕业之后各奔东西,许多人就此销声匿迹也不是奇事。但我一直以为那不包括任非。念书那时候,他可是我们学院八大风云人物之一。 有人说他大学毕业后去了澳洲留学,一路读到了博士后;有人说前一阵在C城碰到他,似乎已回了国进入一家证券公司做投资分析师。那天下午在MSN上碰到小安,她隔着千里万里的遥远网络打出来一排大大的黑体字给我看:任非啊,听说前阵子结婚了啊,新娘就是大四末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Michelle。她打了个大大的笑脸,在国外待久了,高中时英文还长期不及格,如今的作风却已经变得很洋派,写出新娘的中文译名来:米雪。是了,我记得那个女孩子的确叫米雪,姓米,名雪。 得到这消息的那一晚,我去楼下的肯德基点了个全家桶,边吃边回想记忆中的任非,一整桶油炸食品吃完,连手指都舔干净,正好回想到毕业前夕。这段没什么特别的回忆也临近尾声。 其实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我一直暗恋任非,和学院其他的女孩子差不多,只是更加怯懦和自卑。有许多胆大热情的女孩子,会在他打球休息时递毛巾送水,用优美的言辞写动人的情书,可能还会主动和他发一些暧昧的短信。 我那时做过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是大二的秋天去米亚罗旅行时,在街边贩售彩色明信片的小摊上买了一套明信片,挑选出最漂亮的一张寄给他。那张明信片其实算不得精致,但庆幸并没有掩饰掉米亚罗的红叶之美,浓烈的红铺满整个页面,背后是碧色的水、翠绿的山影,就像古诗中描述的那样:“枫香晚花静,锦水南山影”。 提笔前我紧张地想了很久,该写什么才会显得特别,落笔时却变成了:“米亚罗的天很蓝,红叶很美,但这里的东西很不好吃。如果你下次要来的话,记住带一点干粮,不然会很难过。对了,最好还是准备一把雨伞,昨天突然下了小雨,这里的天气就像英语老师的脾气一样阴晴不定。”我们拥有的共同的英语老师,正值更年期,就像一本玄妙的书籍,脾性难以捉摸得比过令人头痛的六级考试。 这样看起来像是导游做旅游景点推销一样的明信片,最后还是被我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他是否收到,收到时,是不是觉得莫名其妙。只是多年后还记得,将明星片投入邮筒的那一刻,心中很沉静。 大自然的奇妙与伟大,在它总是给人无穷勇气,杜甫当年吟咏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的豪情诗句,大约也是因此。 那些云,那些树,那些风,让我在一瞬间变成无比勇敢的一个少女,第一次想要将心中的情意传递给他知道。 而离开米亚罗,我又失去了勇气。 02. 第二个星期,我辞了职,搬去了年前在X城盘下来的小客栈。那里已经被老妈打理得很好,老爸将客栈原主人围绕住庭院的一圈矮砖墙拆掉,换成了两排用俄罗斯樟子松做成的木栅栏,上面爬满了粉红的野蔷薇,在太阳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原以为二十七岁的自己已失去了所有对艺术的审美感知,但那一刻居然又想起了童年时读过的童话,想起森林里的小房子。 得知任非结婚,和我辞职,其实这两件事没什么联系。为了开这家客栈我已经酝酿三年,而打听他的消息,大约只是……一时的灵感?不能否认,六年来我一直珍重地将他记在心底,但,也许时光寸寸洗涤,两千个日夜后,关于他的回忆已失去了本真意义,变成了一种符号式的精神图腾也说不定。 任非,他变成什么样了?客栈的院子里有原主人种下的一株相思树,树干笔直挺拔,树干郁绿茂盛,说不出的清秀,就像他大学时的样子。而他现在,又变成什么样子了?有时我会忍不住这么想。记得小时候曾经为了追逐一只蝴蝶而迷路,站在陌生的路口抹着眼睛放声大哭,从此后童年时光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扇蝴蝶形的阴影,这体验不能武断地说好说坏,只是,常常想起。我不确定我对任非的定义是不是也等同于那只蝴蝶。 隔着整个大西洋,大半夜小安在电话那头忧心忡忡:“覃然,肖想已婚男人是不对的,crime,重罪。”我打着哈欠挑弄窗前新买的一盆含羞草:“想一想又不会怀孕,欣闻你最近信了天主教,万能的主有同你普及生理卫生课常识吗?”她嗫嗫嚅嚅:“这倒是没有。” 我没有同她争辩,那不是肖想,是回忆;肖想是未来,回忆是过去;但这些没有必要说给小安听。后来我们开始聊她新交的第七任男友。开放的世界,开放的美国,开放的小安。她小时候扎着两个羊角辫,小男生不小心碰一下她的手都会惹得她嚎啕大哭,跑来问我:“然然,我是不是会怀孕?”老实说,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牵手会不会怀孕,文不对题地回答她:“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子,我要做干妈哟。”她就哭得更加厉害。 上一任房主经营时期,这家客栈已累积了很稳定的客源,不用太费力也能正常经营。前几日正好一批美大的学生前来写生 。。。。。
Sep 12, 2014
35 min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11夜《黄磊-等等等等》
第六首《等等等等》是沈从文经典小说《边城》 打开书,才想起,这小说写于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读沈从文的小说,很像看discovery频道,总是很忠实的记载故事中的地理、人文及历史。 湖南是他的故乡,一如他所说,对于农人和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柔。他的著作,总是在他的生活环境中轻描淡写着。《边城》是描写一位湘西边境,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渡船夫的孙女,遇见城里来的大少爷的凄凉爱情故事。这样的题材,并不特别,但沈从文的文字却给这个故事无限的惆怅,因为他总是那么形同词理地关照每个人物的心理状态及其为人处世的社会背景。所以,他的小说,很少有真的恶人,因为这些“恶人”不过是被社会价值及道德所操控的可怜人罢了。
Sep 4, 2014
8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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