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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人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有思想与创意,且有发展的无限潜能。按着自然的原理,我们的身理、智商与情商,都不断的在成长。在成长中,我们总是想要发挥我们身上的潜能。这如同一个孩子长大,越懂事明理之后,自然更渴望孝敬父母;一个人的智商渐渐成长,他的好学与好奇之心被引发,自动想多学习;我们工作或侍奉,当我们得心应手,就会想做得更好,且更有创新,以至能达到更好的果效。所以,当我们问一个最简单的问题:基督徒应该求进步,求上进吗?这是当然的。从属灵的方面到我们所有的为人处事,神都愿意使我们进步,就是我们最简单的做饭,当我们做得更好吃,自己心里也满足,吃的人也开心。确实,当人发挥了神在自己生命里的潜能时,自动会看见神的荣耀,就是连不信神的人做各方面的事务看到进展时也会有奇妙的满足感。这是因为神已经将那“那继续求进步”的天性放在人生命里。所以,当人说:“我不想再多进步”,那并非是他心里真实的渴望。他乃是在进步方面面对了一些障碍。最主要的障碍是来自人的罪。罪带来比较、妒忌、纷争等,叫人的求进步之心生发了优越之心,以自己所成长进步的地方来轻看旁边没有显著成长进步的人。因此,有进步的人骄傲,没有显著进步的人感到灰心或自卑,结果有些人就放弃想要进步的意念。另外,罪也带来人的惰性。惰性导致人想要不劳而获,例如:不努力读书就想在学习方面进步。或是在工作与服侍中不下苦工,就想得到显著的恩膏。保罗也在《提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