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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说:“倘若我们认识因信称义的教义,我们就是处在最明亮的光芒,倘若不,我们就是身处于最深渊的黑暗”。纵然“因信称义”这伟大的真理已在过去500年里在基督教界公然的被声明,但至今仍然有许多信徒对“唯独信心”的教义毫不认知或存有疑点。更糟的是许多教师与牧师没有在此给予精确的教导。事实上,我们单单因着信被称为义,而这信临到我们本是神的主权性与超自然的作为,里头毫无人的因素与功德。今天,有不少信徒仍旧没在此根基定准,总觉得人的称义(重生得救)仍有人的行为或某种顺服表现的因素在里头,或就是认为有某些自然的因素能造成人对神产生信心,以此决定跟从祂(例如:亚伯拉罕能信,乃是因遇到了哥哥与父亲丧亡的事,以至对人生绝望而向神回应)。倘若如此,那便无形中削弱圣灵在人心中的作为,不将神当得的荣耀归给祂。事实上,信与行有联结与区分关系。信心的确会带来顺服的行为。这纵然是会越来越明显的显露,但在信的当儿,行为是未见的。信的实质本身是见不到行为的,因为信是在人的内里发生的事,是圣灵看不见的作为临到人的生命里的事。当一个人将生命的主权交给耶稣的当儿,那根本没有任何明显的行为或顺服的表现在其中,唯独圣灵单单赐人信心,使人以信回应神。那么,雅各书所宣称的“信心必带来行为”的真理又如何解释呢?那是在信心结出果子之后所生发出来的行为,也能说是真信后逐步显然的表现。今天,教会讲台有很多的教导是没有将信心与行为划分之下大力强调行为的必要性与需要性。许多牧者们专夸奖那些品行端正的会友(例如:会做人、为教会付出、奉献上有见证、在职场中有好见证、听从教会带领人的劝导、等)。纵然这些好行为的表现都是真信之人必会达成的结果,但行为并非神称赞的因素。神所称赞的乃是发自这些行为的信心。亚伯拉罕得神的称赞是因他的信,而他的行为(顺服)的表现只是证实他的信。在主耶稣称赞撒该的话当中也显出主看重他的信心《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