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大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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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庚园律师
第1117期: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没公开披露,必有猫腻
2 minutes Posted Feb 26, 2023 at 11: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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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张庚园律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决议没有公开披露,通常呢必有猫腻儿。如果上市公司的章程规定担保事项需要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那么债权人在与上市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怎么做才能证明自己是善意的呢?首先,债权人要审查董事会的决议,如果没有审查,该决议,别说是上市公司了,就算是普通的有限公司,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自己是善意的。其次呢,要审查哪些董事出席了会议决议的具体内容,赞成决议的董事人数还有董事签名前几期的音频我也讲过。对于普通公司来讲呢,债权人做到了以上的这些形式的审查,通常就可以认定为债权人是善意的了。但是到了上市公司这里可就不行喽。因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讲,如果债权人真是善意的,那么他就应该知道这种担保信息上市公司肯定会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没有不披露的任何理由,而且咱们就算退一步讲在签约当时债权人是在意的,在签订了担保合同之后的当天,或者第二天,上市公司都没有公开披露该信息。难道债权人你不想想这是为什么吗?这里面必然有猫腻儿啊。而且你作为债权人,为啥不等到看到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了信息之后,在签担保合同呢最多也就不差一天嘛。所以说,对于上市公司没有公开披露的担保,基本上可以判定债权人不是善意的,除非……